广州一对18载恩爱夫妻,因“法轮功”而反目成仇,对簿公堂。2月13日,丈夫陈某怀着沉重的心情来到天河区法院,要求与妻子离婚。
陈某指称,造成家庭破裂的原因是妻子长期痴迷于练“法轮功”。
据诉状称:原告陈某与被告司某于1983年结婚,婚后感情一直非常好。但是,被告自从1997年开始练“法轮功”后,整天陷入“法轮功”中,将工作和家庭生活置之不理,对女儿也疏于管教不闻不问,对家人十分冷漠,家庭开始出现危机。原、被告于2000年7月开始分居。被告整天痴迷于所谓“练功护法”上,对单位领导和亲朋好友的苦苦劝说也无动于衷,甚至辞去了做医生的工作,令原告的工作和家庭生活面临更大的压力,精神受到巨大创伤。
望着几近破裂的家庭,陈某心都碎了,最后只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。
(《人民政协报》2001.2.16)